准备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申请人户口簿 财务会计人员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 申请人近半年社保证明 申请人近半年银行流水 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步:提交申请 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zjzwfw.gov.cn/),搜索“财务业务伙伴” 根据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第三步:实地核查 申请受理后,相关部门将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核查 第四步:审核发证 实地核查通过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颁发《财务合作伙伴许可证》 注意事项: 财务协同伙伴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财务业务伙伴不得从事非法或违规活动 财务协同伙伴应当具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财务合作伙伴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财务协同伙伴应当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长宁协同伙伴公司注册条件 公司基本条件 公司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住所应有真实独立的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注册资本应符合相关规定 出具验资报告 股东条件 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人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股东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股东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或知识产权出资 法定代表人条件 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 未被吊销营业执照 无其他不能胜任法定代表人职务的情况 四、监事条件 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 无其他不能胜任监事职务的情况 五、注册业务伙伴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协同伙伴机构 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六、其他条件 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注册地址租赁合同等) 缴纳相应的注册费用